上海世通检测
  • REACH检测
  • CE认证
    <>
    联系世通检测更多>>  
    官方热线:400-618-3600

    电话:021-33637866

    传真:021-33637858

    QQ:2355730065

    邮箱:info@gts-lab.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128号D-1栋2楼

    最新资讯更多>>  
    液体泵EMC认证如何办理
    螺丝ROHs 2.0测试如何办理
    ?喷涂机PED认证如何办理
    钥匙开关ECM测试如何办理
    阀门铸件PED认证如何办理
    设备防爆合格证有效期是多久
    加热板CE认证如何办理
    机器人3C认证如何办理
    电动拖CCC认证标准GB/4706
    SIL认证的合规性要求
    CE认证技术咨询机构讲解标志的合法程序
    作者:世通检测 来源:本站原创 流量:3863 发布时间:2014/6/27 13:56:33

    厂商可按下列主要步骤操作:

    (1) 根据指令关于使用CE认证标志 应通过何种合格评定模式的要求、 合格评定的原则和93/465/EEC号理

    事会指令.在八种认证模式中选取 合适的模式。

    (2) 根据指令要求采取自我评定 或申请第三方评定或强制申请欧共 体通知程序认可认证机构评定后. 编制制造商自我评定的一致性声明 和(或)认可认证机构的CE证书,作 为可以或准许使用CE标志的前提条 件。

    (3) 由制造商按有关指令规定在 通过规定模式的合格评定后.自行 制作或加附CE标志及有关指令规定 的附加资讯。

    (4) 有关指令规定应在CE标志 部位.接着加附认可认证机构的识 别编号时.应由执行合格评定的认 可认证机构自行加附.或授权制造 商或其在欧共体的代理商负责加附。 对特别危险的产品.指令中规定由 强制性认可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样品 试验和(或)质最体系认可的.均应 先取得评定认可.才能获准使用CE认证标志。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HTML地图 |  XML地图 |
    客户服务电话:021-33637866  021-33637858  E-mail:info@gts-lab.com  Copyright © 2008-2012 上海世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128号D-1栋2楼  沪ICP备10206217号   
    友情链接:CE认证 ROHS认证 检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