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CE认证技术文件咨询相关服务流程请咨询:400-618-3600.新机械CE认证指令(2006/42/EC)的基本常识:
机械CE认证指令的总体结构:
1.条款部分,即:制造商及其授权代表要 求和产品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要求;
2.附录部分,即:对产品的要求。
产品的市场监督:
1.新机械CE认证指令对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质 量与符合性从国家级进行控制,要求更为严 格;
2.由国家主管当局执行的市场监督主要 依据新机械指令附录I中的健康安全条款对 产品进行检查,而不是依据协调标准。
使用新机械指令注意事项:
1.新机械CE认证指令2006/42/EC将于2009年 12月29日起生效;
2.新机械指令没有过渡期;
3.新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已于2009年9 月8日在欧盟官方网站上公布(但尚不完整);
4.自2009年12月29日起,机械只有在 符合新机械指令2006/42/EC要求才可投放市 场;
5.EC型式试验有5年的有效期。
新机械指令适用于以下产品:
1.机械;
2.可更换属具;
3.安全零部件;
4.起重附件;
5.链条、钢丝绳与起重带;
6.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
7.机械半成品(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