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对于欧盟RoHS 2.0指令,从企业层面,需要特别关注的有:
(1)在设计和制造中确保电子电气产品不含6种有害物质,采取供应链管理以及必要的检查和测试、承诺等手段。
(2)CE认证标志。对于已出口欧盟的企业而言,这不是新的内容,因为大多数产品为了符合LVD和EMC以及如适用ErP 指令等已加贴了CE 标志,现在需要附加符合EUP(能效)和RoHS(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时,才能加贴CE认证标志。
(3)符合性声明。对于贴有CE认证标志的产品,都需要有符合性声明。针对RoHS 2.0指令,企业需要在现有的符合性声明中把RoHS 2.0指令包含进去,也就是说企业提供一份符合性声明即可,其声明内容要包含LVD、EMC(如适用ErP)及RoHS 指令的要求。为此,企业必须修订他们销往欧盟的所有型号的电子电气产品的符合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