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6月29日,工信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中国ROHS虽然已经启动和执行了很多年,但由于我国实行的列举法即达标管理目录一直没有确定而影响到执行效果。因此一直以来,达标管理目录的出台备受业界关注。
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共12类电器电子产品,并给出相应的产品范围及定义。根据中国RoHS《管理办法》要求,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必须满足对电器电子产品中特定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即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各项含量不超过1000mg/kg,镉含量不超过100mg/kg。
如何应对中国RoHS?专家提醒被纳入这12种产品范围的生产企业:
1、中国RoHS不等于欧盟RoHS,虽然二者有管控范围、限制物质以及有害物质限值部分相似,但还是差别很大,还有标签标识等要求也不一样。
2、中国RoHS适用于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也就是说,进口产品也要满足要求;
3、世通检测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法规标准动向,切实做好以下准备:
1)调查供应链中国RoHS符合性情况,执行欧盟RoHS供应商要重视与中国RoHS的差异性,没有欧盟RoHS推行基础的企业应加强抽检;
2)加强内部制程的符合性,有条件的引入QC 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
3)加强IQC、成品等环节的抽检工作。
除此之外,本次征求意见的还包括《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该清单中包含了对铅、镉、汞、六价铬四项物质共39种用途的豁免情况,堪称中国RoHS的豁免清单。
与欧盟RoHS类似,对于豁免有三种情况:
针对某种用途,无限值要求;
放宽的限值要求;
在一定的豁免时间内无需符合限量要求。
为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降低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16年1月6日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联合部长令第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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