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俄罗斯EAC认证怎么申请?燃气器具是指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业中使用的所有燃气器具,如燃气灶(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器具出口欧亚联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坦必须通过EAC认证。执行法规是TR CU 016/2011燃气设备的安全性技术法规。
TR CU 016/2011适用范围:
这项技术法规适用于使用燃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来作为燃料的器具在欧亚联盟EAEU区域内自由流通。
2.在本技术法规中,燃气设备是指:
a)用于烹饪、加热和热水供应的设备,包括作为组合设备一部分的设备;
b)燃气燃烧器和带有块自动燃烧器的燃气使用设备,如图“a”所示点;
c)使用燃气用于嵌入设备和与本条款“a”和“b”中规定的设备分开循环的设备,包括燃气设备控制、调节和安全装置。
3.本技术法规燃气设备具体清单见附件1清单。
4.本技术法规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气体使用设备:
a)蒸汽压力大于0.07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水温超过115°C;
b)拟用于工业企业工艺过程的设备,但附件1所列的燃气设备除外;
c)使用气体作为燃料的发动机设备。
燃气设备EAC认证执行法规CU TR 016/2011,燃气具EAC认证模式根据产品的风险程度分为2种证书类型
?EAC符合性声明(模式1D,2D,3D,4D,5D,6D)
?EAC合格证书(模式1C,2C,3C,4C,9C)
EAC合格证书必须进行样品测试和工厂审核,并有年度审核。
EAC符合性声明1D模式可以在企业提供测试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评估不需要再送样测试。如果采用其他模式也需要样品测试。工厂审核只在6D模式下首次申请认证需要,无年度监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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