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通检测
  • REACH检测
  • CE认证
    <>
    联系世通检测更多>>  
    官方热线:400-618-3600

    电话:021-33637866

    传真:021-33637858

    QQ:2355730065

    邮箱:info@gts-lab.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128号D-1栋2楼

    最新资讯更多>>  
    激光清洗机FDA注册
    游戏手柄办理FCC ID认证流程
    塑壳断路器EAC认证办理
    真空吸尘器CE认证标准
    湿巾纸出口俄罗斯EAC认证
    瑜伽垫REACH测试办理
    咖啡机办理韩国KC认证流程
    翻页笔办理CE认证如何办理
    宠物定位器CE认证如何办理
    家用燃气灶做质检报告测试标准
    机械CE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讲解法律要求
    作者:世通检测 来源:本站原创 流量:4276 发布时间:2012/8/1 16:55:59

    Q71可以对不在机械CE认证指令附件中所列的机械进行型式试验吗?

    A71:不需要对不在附件中的机械进行型式试验。然而,公告机构可以应制造商的要求进行自愿的试验。在这种情况下,公告机构不能在检验证书上提到其机构代号。

     

    Q72:如果没有将机械CE认证指令按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后果是什么?

    A72:指令在欧盟理事会规定的日期开始具有法律效力。指令给成员国强加了法律责任(特别是修改旧的法律)但是如果成员国没有将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那么国家旧的法律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指令转化为某个成员国的法律后,其他成员国的制造商乃至欧盟以外的制造商也可以直接使用该成员国的法律。若制造商将产品投入了已经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的成员国市场,那么该产品也可以顺利流通入其他没有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的成员国市场,这时,制造商有权利拒绝符合该成员国的旧法律。

     

    Q73:如果制造商所在的成员国还没有将继续CE认真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的话,该制造商是否可以在其生产的机械上加贴CE标志?

    A73:如果该指令已经转化为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法律的话,那么问题所诉的制造商可以在其生产的机械上加贴CE标志。

     

    点击查看: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HTML地图 |  XML地图 |
    客户服务电话:021-33637866  021-33637858  E-mail:info@gts-lab.com  Copyright © 2008-2012 上海世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128号D-1栋2楼  沪ICP备10206217号   
    友情链接:CE认证 ROHS认证 检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