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CE认证指令中安全零部件不是上述的甩更换设备,它是由制造商或其在欧洲共同体内确定的授权代理在市场上销售的、在使用中实现安全功能的零部件,它的失效或故障会危及暴露者的安全或健康(这里讲的暴露者是指身体全部或部分处在危险区内的任何人员)。例如:起重用的绳索、急停装置、确保双手控制安全的逻辑元件、为保护人员而设计的电子敏感装置、跌落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
机械一词涵盖了任何一种设备,不论是家用、商用或工业用,含有零件由电力而非人力启动的设备。不过,也有些例外;有些机械不包含在机械CE认证指令中,但却由其他指令来涵盖风险。举例来说,当机械的风险与电源有关时,则包含在“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73/23/EEC)中。而这类的机械已包含在官方公报所颁布的“低电压指令”标准内。
具体来说,不适用于机械指令的机械有:
1. 仅以人力作为动力源的机械,但用于升泽负荷的机械除外;
2. 直接与病人接触的医疗机械;
3. 集市场所或(和)游乐场所的专用设备;
4. 蒸汽锅炉、罐与压力容器;
5. 为核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在出现故障时,会导致放射性辐射;
6. 机械零部件形成的放射源;
7. 轻武器;
8. 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质的储罐核输送管道;
9. 运输工具,是指那些通过航空、公路、铁路、水路等公共交通网络来运送旅客的工具及其拖车以及通过航空、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网络来运送货物的装置。采矿业用的车辆不得除外;
10. 远洋船只与近海机动设备,连通其上的装备;
11. 公共或私人载人索道(包括缆车);
12. 指令74/150/EEC(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轮式农业或林业拖拉机定型的法律)的条款1(1)定义的农业及林业用拖拉机;
13. 为军用或警用设计和制造的机械;
14. 用于建筑物的特定高度的永久性升设备,具有在刚性导轨间移动的小车,导轨与水平面倾角大于15度,其设计是用来运载:
a.人员; b.人员及货物; c.货物,但小车可以进入,即人能方便的进入小车,配备的控制器位于小车内或在车内人可触及的范围内;
15. 使用安装齿轮及齿条轨道式的车辆的人员运输装置;
16. 矿山卷扬装置;
17. 舞台升降机;
18. 运送人或人与货物的建筑工地升降机。
CD播放器因有活动组件而视为是机械吗?当然不是。许多产品虽有不同形式的活动零件,但不包含在机械CE认证指令的范围内。同时“活动”必须是因外部动能(电力、电池、燃油等)或储能(弹簧、重量)而产生的。除此项规外,机械指令还涵盖某些直接施予人力的起重设备。其他由人力所直接带动的机械则不在此列。此外,产品所引起的主要风险必须以机械动力为主而非与电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