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造者而言,“附件I”是“机械指令”的核心与精要所在。“附件I”不但广泛列出因设计与操作可能引发的潜在危险,还提供了避免那些危险发生的一般性准则。有关列于“机械指令”中的基本规定如下:
1. 基本健康与安全规定;
2. 针对某些种类机械所附加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规定(农作物机械、轻便式手持及(或)手动机械、木材及类似材料加工机械);
3. 消弭因机械迁动引发特别危险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规定;
4. 消弭因起重操作引发特别危险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规定;
5. 地下作业专用机械适用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规定。
符合适用的欧盟协调标淮,是达到机械CE认证指令基本健康及安全规定的建议方法。该标准在欧盟指令的施行中扮演重要角色,所有指令都会参照所谓“协调”的欧洲标准推定 能符合各指令的规定。与指令相关的协调标准必须在欧盟官方刊物颁布。欧盟标准委员会(CEN)致力于制定一个综合版以涵盖三个类别的欧洲标准来支持机械CE认证指令。第一类 (A)标准包括各类机械设计的一般原则(例如:EN292机械设计,或EN1050风险评估)。第二类标准(B)涵盖特定的安全装置及机械类型的人体工效学(例如:EN418紧急停止设备,或EN574双手控制)。最后,第三类标准(C)涵盖引用前两类标准的特定机械分类,且着重于此特定机械的规定(例如:射出成型机械的EN201,或推土机械的EN474)至今为止,大部分A及B类标准均已颁布,但约有600个技术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仍然致力于制定C类标准,但以附件Ⅳ的机械优先。预估仍需数年C类标准方能全数公布。同时,透过A类及B类标准及采用大部分一般性产品标准,即可证实符合该法规的基本规定;以下为机械CE认证指令下的主要协调标准:
1.EN292-1,-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的一般原则;
2.EN1050:机械安全——风险评估原则;
3.EN60204-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4.EN954-1:机械安全——控制系统的安全零件;
5.EN294:机械安全——安全距离;
6.EN349:预防夹伤人体的最小间隙;
7.EN418:机械安全——紧急停车;
8.EN1088:机械安全——互锁装置;
9.EN775:自动机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