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突起物要求:
美国ASTM F963认证技术咨询服务要求此技术条款涉及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中的潜在危险突起。目的在于减少当儿童跌落在刚性突起时可能产生刺伤皮肤的危险,例如未受保护的轴端、操作杆、装饰物。由于眼睛和嘴内部的极端敏感性,此技术条款免除对身体的这些部位提供保护。如果突起物显示对皮肤产生刺伤的潜在危险,必须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例如将金属线末端弯曲或加上表面光滑的保护帽或盖以有效增加可能与皮肤接触的面积。这些保护装置在可预见滥用试验前后都要满足此技术要求。供多次装、拆的玩具,应按包装图示、说明或其他广告所示对单个部件及组装好的玩具分别进行评估。组装玩具的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那些组装过程构成其玩耍价值重要部分的玩具。由于本要求涉及儿童跌落在玩具上引起的伤害,因此,仅仅需评估垂直或近似垂直的突起。应在其最不利位置对玩具进行测试。各种结构的拐角不受此限制。
可触及锐利尖端:
美国ASTM F963认证要求玩具不得有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可触及潜在危险利尖:玩具的结构,紧固不良的装配零件,如金属线、销、钉、U形钉;裁切不良的金属片;螺丝的毛刺、带毛剌的木件。供成人组装的玩具以及在组装前可能含有潜在危险利尖的玩具必须加贴警告标识。
1)美国ASTM F963认证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正常使用和滥用试验前或/和后应无可触及锐利尖端。
2)供48~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触及的有潜在危险的利尖,如果是功能必需的,例如缝纫玩具中的针,必须加贴警告标识。供4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可触及锐利尖端。
3)木材:在适用的可预见滥用测试前和后,玩具中使用的木材可触及的表面和边缘不能有毛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