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0指令对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经销商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划分越明确,那么责任肯定越明确。而我国大部分企业隶属于制造商身份,面临着RoHS 2.0对制造商的符合性要求。该指令明确要求制造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时除了确保产品符合限制物质的要求之外,还需制作相关技术文档,进行严格的内部生产控制,出具EC符合性声明并需在成品上进行CE 标识,RoHS 2.0也由此被纳入到欧盟CE的范畴中。此外,制造商还应进行可追溯标识,保存相关技术文档及EC符合性声明10年以备欧盟审查。
欧盟RoHS 2.0 指令已经出台,相关要求也已明确,而相关企业也有一定的缓冲时间去解读和消化RoHS 2.0 指令要求。聚焦最多的限制物质清单没有立马增添新的成员,无疑让电子制造业松了一口气。然而,三年之后,对限制物质清单的评估和修订必将进行,而对RoHS 2.O的全面修订最晚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也必将展开,这无疑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针对有毒、有害物质更多、更严厉的管控趋势势在必行,不可逆转!
欧盟RoHS 自颁布以来,一方面,不断深化、完善自身,保持了该指令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其豁免条款不断更新,指令的修订都体现了欧盟RoHS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科技进步相适应的精神;另一方面,欧盟RoHS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地影响全球美国加州、日本、韩国、中国、泰国等在内的多个国家也纷纷颁布了类似法规或标准,符合RoHS 要求将是今后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最低”环保标准。欧盟RoHS 2.0的出台,所带来的全球影响也不容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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